关于此次洪灾中,房屋受灾倒塌,无法原地重建
2022-06-24 20:58:19        范汉生        机构:县政府办        类型:县长信箱        浏览量:4943

县长你好: 我是卢阳镇濂溪社区城内四组的一名无业人员,此次端午洪灾期间,我家房屋进水一米多深,于6月10日晚三时许顷刻间坍塌,由于家中80岁高龄的老人听到房子嘎吱嘎吱作响,及时冲出了屋外,才幸免于难,现在无处居住,急需原地重建,房子位于卢阳镇濂溪社区城内四组,现住房审批手续也无处受理,县政府有关部门从中阻挠,无奈之下,只能给日理万机的县长您写求助信,对于以上事实,诚请县长能抽出时间来明查核实,彻底解决问题,为民做主,让灾民度过难关。

  • 官方回复 回复 2022-07-01 17:31:21

    关于汝政网〔2022〕136号网民诉求件的回复

    2022年6月27日我镇收悉的汝政网〔2022〕136号网民诉求件,反映卢阳镇濂溪社区城内四组一居民家土坯房因汛期被雨水浸泡于6月10日晚坍塌一事属实,但反映住房审批手续无处受理,县政府有关部门从中阻挠的问题不属实。经现场走访调查了解,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6月4日以来,汝城县卢阳镇受汛期强降雨影响,多地受灾,诉求人范汉生系卢阳镇濂溪社区城内四组居民,其家中土坯房占地面积为50.4平方,北与本村朱过珠屋相邻,南与朱才中屋相邻,西与范发全屋相邻,东与朱珍亮家相邻,该土坯房的地块性质属于国有土地,房屋垮塌前,该土坯房由其母亲一人居住,由于年久失修,又逢汛期强降雨影响,于6月10日白天屋背墙体垮塌,发现险情后,我镇、社区干部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并及时将范汉生独居在此的母亲转移到安全地居住。后做通范汉生本人工作,已及时将危房拆除,现安全隐患已排除。范汉生本人在该村江边有一幢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的五层砖混结构房屋,其中二、三层出租,一、四、五层自住,现其母亲与其共同生活。

    关于诉求人反映的其想在土坯房原址处重建新房的诉求,我镇、社区干部及时向国土部门进行了咨询,由于该土坯房为国有土地,其审批权限在县自然资源局,我镇规建办没有权限审批。据县自然资源局的工作人员反馈,由于卢阳镇濂溪社区城内四组属于城区规划范围内,范汉生家土坯房重建不符合消防、采光等规划要求,且在水域保护红线范围内。多来年,该村红线范围内的建房用地均未审批,经与诉求人家属沟通交流,其表示理解,愿意等待老旧城区整体改造时再计划建房一事。

    汝城县卢阳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