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共汝城县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24年度汝城县“十佳新闻工作者”“十佳新闻通讯员”“十佳新闻作品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汝宣〔2024〕8号)精神,县委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县开展“十佳新闻工作者”“十佳新闻通讯员”“十佳新闻作品奖”评选活动,经各乡镇、机关单位推荐、评委评审,产生了2024年度汝城县“十佳新闻工作者”“十佳新闻通讯员”“十佳新闻作品奖”拟入选名单。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11月5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作品或人选情况存在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县委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受理地点:汝城县委宣传部A326室,受理电话:8268083,受理邮箱:823188888@163.com。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县委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举报问题调查属实,不符合评选资格条件,按照相关规定取消被反映作品或人选的入选资格。
附件:2024年度汝城县“十佳新闻工作者” “十佳新闻通讯员” “十佳新闻作品奖”名单
中共汝城县委宣传思想
文化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1月1日
责编:钟娟
一审:李志
二审:郑玉波
三审:尹青山
来源:中共汝城县委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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