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嘱托 担当作为 走好新时代长征路】县纪委监委:落实迟到7年的生态补偿款
2020-11-11 10:27:55          来源:汝城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何慧 | 作者:李志         

我县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汝城沙洲时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重要工作使命。近日,县纪委监委在热水镇横瑞村,举行生态扶贫集中治理资金清退活动,现场将该村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12.52万元,发放到20户农户手中。

村民胡甲贱认真地数着钱,确认无误后签字,其他村民也像他一样,终于拿回了迟到7年的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

热水镇横瑞村村民 廖谨生:我今天拿了3000多块钱,我的心情很高兴,像今天太阳一样非常温暖,我还要把资金投入到林业生产当中去,把楠竹低改一下,虽然正义来得迟一点,还是给我们伸张了正义。

今年,县纪委监委在生态扶贫集中治理“回头看”“回头查”过程中,发现热水镇横瑞村黄勒组,因存在山场界限不清、面积不明和部分村民存在异议等问题,导致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7年未发放到群众手中,群众怨言较大。

群众利益无小事,县纪委监委坚守“监督的再监督”定位,把解决山林纠纷问题纳入生态扶贫集中治理“回头看”重要内容,督促县林业局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山林纠纷调处力度,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已深入山场地块,现场调解勾绘。经过汝城县纪委监委、林业局和镇政府的共同努力,上门调解和做思想工作,最终将12.52万元的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到20多户农户手中。

热水镇横瑞村村民 叶茂初:我们根本上不可能想象,老百姓的问题这么快就能解决,滞留到现在七八年的事情了,三个月就把事情落实好了。

截至目前,我县先后解决了南洞乡、濠头乡等乡镇山林纠纷13起,补发生态公益林资金195.97万元,457户农户从中受益。与此同时,县纪委县监委还针对生态扶贫领域发生的补偿资金“趴账”、挪用、套取等问题进行查处,截至目前共立案10件、处分10人。

县纪委常委 朱裕胜:汝城县纪委监委督促县林业局出台了《生态公益林退耕还林等补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发放程序,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态红利。

责编:何慧

来源:汝城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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