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我县召开十三届县委重点项目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集中反馈会。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邝贵娥主持会议,会上集中反馈了专项巡察问题清单,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凌志讲话并对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2021年8月30至9月29日,县委第一、第二巡察组分别对我县重点项目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两个方面,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巡察。巡察期间,两个巡察组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推动工作为目的,移交立行立改问题17个,发现重点项目建设方面突出问题25个,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突出问题30个。
会议指出,此次专项巡察发现的问题较多且精准、涉及范围较广。各涉及乡镇单位务必克服厌烦情绪、麻痹思想、懈怠心理,诚恳接受,不遮丑、不护短、不畏难,要以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自我革命精神推进巡察整改。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亲自过问、亲自负责、亲自上阵。单位分管领导要落实好“一岗双责”责任,切忌当“甩手掌柜”,切忌层层传递压力变层层推卸责任。
会议要求,各涉及乡镇单位要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仔细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要突出标本兼治,必须举一反三,推动建章立制,健全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要突出贯通联动,坚持部门联动与上下联动相结合,对巡察指出的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问题,一定要树牢全局意识,形成整改一盘棋的思想,联动推进整改。
会议强调,要强化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一方面要加强统筹调度。县委巡察办要积极履行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报告职责,定期向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县委组织部门反馈存在问题,及时向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进展情况。另一方面要强化监督检查。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要加强整改的日常监督,对整改不力,甚至虚假整改的,及时采取组织措施,并追责问责,坚决维护巡察的严肃性和公信力。下一步将加大对影响营商环境问题的处理力度,及时发现一批、处理一批、通报一批,充分发挥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推进汝城营商环境的全面优化。
责编:何慧
来源:汝城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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