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第2号令
2022-03-19 21:22:06          来源:汝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 编辑:李彤 | 作者:汝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汝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第2号令

一、严格报备制度。即日起至清明期间非必要不返(离)汝,确需返(离)汝人员须提前2天向村(社区)或单位报备,外省及省内有疫情发生地返(来)汝人员,在交通咨询服务点落地即采核酸。3月21日后抵汝需要集中隔离的人员,隔离期间费用自理。

二、严惩非法营运。严禁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外地返汝人员,私家车不得协助境外和疫情地区人员返汝。一经发现,由交通运输部门立案调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对非法营运车辆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管红黄码人员。红码人员原则上集中隔离;黄码人员严格居家健康监测,监测期间禁止进入学校、景区、商超、农贸市场、KTV、网吧等人群密集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按照规定居家健康监测或者集中隔离观察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按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处理。

四、严守防控规定。县内景区、宾馆、酒店、商超、物流、快递、影院、KTV、网吧、棋牌室、药店、学校、培训机构、养老机构、监管场所、农贸市场、医疗卫生机构等重点场所,严格按要求落实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扫场所码行程码等疫情防控措施。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

 

               汝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8日



责编:李彤

来源:汝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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