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糕点、餐饮食品、饮料、蔬菜制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果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水产制品、糖果制品、乳制品、饼干、罐头、肉制品、食糖、薯类及膨化食品、保健食品等24大类食品共计174批次样品开展抽样检验。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169批次合格(含14批次保健食品),5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情况主要表现为食用农产品辣椒和姜中检出铅、镉重金属污染以及噻虫胺农药残留超标,糕点中酸价不合格等。现将具体情况公示。 1、郴州市稻谷熟了餐厅五岭店使用的原材料辣椒,经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检验,镉(以Cd计)项目实测值为0.12mg/kg(标准值:≤0.05mg/kg),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相关规定。 2、郴州市北湖区湘蛙来哒餐厅使用的原材料姜,经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检验,噻虫胺项目实测值为0.26mg/kg(标准值:≤0.2mg/kg),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相关规定。 3、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便江街道干劲路(城关市场内蔬菜18号)罗建平销售的老姜,经郴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铅项目实测值为2.35mg/kg(标准值:≤0.1mg/kg),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相关规定。 4、永兴县柏林镇伟雄副食店销售的标称湖南小食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家肉饼(糕点),经郴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酸价(以脂肪计)项目实测值为32.6mg/g(标准值:≤5mg/kg),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的相关规定。 5、郴州市北湖区张记姜行销售的老姜,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铅项目实测值为0.364mg/kg(标准值:≤0.1mg/kg),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相关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管辖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责令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食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组织核查处置的执法部门应及时按规定采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附件: 1、5批次食品监督抽检结果不合格名单 2、14批次保健食品监督抽检合格名单 3、155批次食品监督抽检结果合格名单 4、不合格项目解读小知识
附件3
责编:朱洁莹
来源:郴州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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