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郴州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2022-11-30 09:46:02          来源:郴州市场监管 | 编辑:朱洁莹 |         

近期,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糕点、餐饮食品、饮料、蔬菜制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果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水产制品、糖果制品、乳制品、饼干、罐头、肉制品、食糖、薯类及膨化食品、保健食品等24大类食品共计174批次样品开展抽样检验。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169批次合格(含14批次保健食品),5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情况主要表现为食用农产品辣椒和姜中检出铅、镉重金属污染以及噻虫胺农药残留超标,糕点中酸价不合格等。现将具体情况公示。

一、不合格情况(详见附件1)

1、郴州市稻谷熟了餐厅五岭店使用的原材料辣椒,经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检验,镉(以Cd计)项目实测值为0.12mg/kg(标准值:≤0.05mg/kg),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相关规定。

2、郴州市北湖区湘蛙来哒餐厅使用的原材料,经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检验,噻虫胺项目实测值为0.26mg/kg(标准值:≤0.2mg/kg),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相关规定。

3、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便江街道干劲路(城关市场内蔬菜18号)罗建平销售的老姜,经郴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项目实测值为2.35mg/kg(标准值:≤0.1mg/kg),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相关规定。

4、永兴县柏林镇伟雄副食店销售的标称湖南小食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家肉饼(糕点),经郴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酸价(以脂肪计)项目实测值为32.6mg/g(标准值:≤5mg/kg),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的相关规定。

5、郴州市北湖区张记姜行销售的老姜,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项目实测值为0.364mg/kg(标准值:≤0.1mg/kg),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相关规定。

二、合格情况(详见附件2)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管辖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责令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食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组织核查处置的执法部门应及时按规定采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附件:

1、5批次食品监督抽检结果不合格名单

2、14批次保健食品监督抽检合格名单

3、155批次食品监督抽检结果合格名单

4、不合格项目解读小知识


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8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不合格项目解读小知识
噻虫胺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姜蛆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根茎类蔬菜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在辣椒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蔬菜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铅(以Pb计)
铅是一种慢性和积累性毒物,进入人体后,少部分会随着身体代谢排出体外,大部分会在体内沉积,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铅(以Pb计) 在姜中最大限量为0.1mg/kg。
镉(以Cd计)
镉(以Cd计)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辣椒中最大限量为0.05mg/kg。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

责编:朱洁莹

来源:郴州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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