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城管局:依法拆除违法建设
2020-08-27 11:28:07          来源:汝城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赵文奕(实习) | 作者:欧智敏 胡建波 通讯员:朱国平 朱志勇         

8月11日,汝城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合县公安局、卢阳镇人民政府等单位,依法对位于卢阳镇东溪村石寨脚组、汝城大道旁的一栋在建2层违法建设住房的超建面积进行了强制拆除。

据悉,该栋违法建设住房为卢阳镇东溪村石寨脚组村民何某所有,何某于2020年5月14日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取得用地面积51.64平方米的建房许可,但实际建房占地面积为120平方米,超建面积约68.36平方米,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属于违法建设。针对何某的违法建设行为,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卢阳镇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多次上门做工作,对违建当事人进行劝导教育,并下发书面通知,要求当事人停止建设,限期改正,拆除违建部分,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但当事人拒不执行,继续组织人员施工建设,并妨碍公务,暴力抗法。对此,为规范城乡建设秩序,严厉打击违建歪风,决定依法对当事人违法建设采取强制拆除措施。

11日下午15:00时许,在挖掘机的轰鸣声中,执法人员依法对该违法建设房屋超建面积进行拆除。由于前期准备充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提前进入现场,对现场周边出入口及进出人员进行严格把控,加强拆除现场的监管,督促落实安全措施,确保了整个拆违过程顺利安全进行。经过三个多小时的作业,该违法建设房屋超建面积被全部拆除。

本次拆违行动,有效地震慑和打击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等行为,确保打非治违工作不断取得实效,进一步推进了创建文明县城工作。

责编:赵文奕(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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