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汝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2022年第3号令
2022-03-23 00:03:26          来源:​汝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 编辑:何慧 |         

汝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第3号令

当前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特点,清明临近人员流动加剧,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维护汝城人民的身体健康,现发布如下命令:

一、相关场所暂时关停。从即日起,县内所有棋牌室、麻将馆、KTV、足浴、网吧、影院、体育场馆、校外培训机构、早教中心、托育机构立即关停,重新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二、网格单元严格管理。全县各村(社区)和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实施相对封闭管理,各单位和小区在进出口、各村(社区)在主要路口设置疫情防控咨询服务点,严格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扫两码等防控措施,对红黄码等重点人员实施快查、快隔、快管、分类处置。外省来(返)汝和省内有疫情发生地区来(返)汝人员,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得进入各单位、小区和村(社区)。

三、重点场所严格管控。人员密集场所全面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扫两码、一米线、勤消杀”等措施,单位食堂实行分餐制,办事窗口实行分流办理,学校(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严格加强管理,敬老院、健康养老服务中心、监所机构实施封闭管理。4月18日前,快递包裹不得送入单位、学校、企业办公区。

四、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每个公民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如实提供个人有关情况,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拒不扫码登记”属妨害社会管理行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视情节处以警告、罚款或拘留;无故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视情节处以警告、罚款或拘留;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按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五、群众举报查实有奖。外省来(返)汝和省内有疫情发生地区来(返)汝人员,应提前向村(社区)报备。鼓励群众举报未报备的乡镇失管人员,以及非法营运行为,经核查属实的,每例给予第一举报人500-1000元奖励,并对提供线索者严格保密。举报电话:0735-8222324。

汝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2日


责编:何慧

来源:​汝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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