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民用无人机备案通告
2023-09-06 10:43:27          来源:汝城公安 | 编辑:何慧 |         

汝城县公安局

关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持有人(单位)实施实名备案的通告


为规范我县无人机管控工作,确保国家空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杜绝无人机无序飞行肇事肇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湖南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现就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备案通告如下:

一、登记时限。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30日,全县范围内所有无人驾驶航空器必须进行实名登记,并严格规范今后的飞行报备管理制度。新购设备七日内进行登记,已经在国家网站注册的设备同样需要进行登记和飞行报备。

二、登记范围及要求:凡需在我县境内进行飞行的飞手、无人驾驶航空器均需登录微信小程序“无人机管理”进行人员、设备登记,并在每次飞行前进行报备登记。

1、操作员登记
  全县所有无人机驾驶航空器的飞手均需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照及身份证正面照片(专业操作员须上报持有的准驾执照)。

2、无人航空器登记
  既飞手所持有或使用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需上传设备照片,完善设备登记信息。系统登记后会生成固定编号,用于今后备查。(注:一人可登记多台)

3、飞行报备登记
  飞手在每次飞行准备前,需要通过微信小程序进行飞行报备登记。对未设立禁飞等相关要求的区域将默认审核通过。飞行报备的时限要求为飞行前4小时以上,特殊情况请在“飞行目的”上注明。

三、持有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如实登记,对未如实登记、未经报备审核批准进行飞行或利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汝城县公安局   

 2023年9月5日 

《无人航空器管理》小程序使用说明


通过微信端,搜索小程序:无人机管理或者直接通过无人机管理的微信小程序进入!



进入后,如下界面:


    

第一步(前提):进行报备,必须先进行操作员及无人驾驶航空器进行登记(一次性登记)。

操作方法:选择下方“个人中心”页面,点击“操作员登记”,会提示是否允许获取你的昵称、头像、地区及性别等,请允许并同意接受本小程序的各项服务通知。


第二步:微信登录成功后,点击主页的“操作员登记”登记个人信息。依提示输入相关信息,并提交完成。



第三步:点击无人航空器登记。根据飞行器设备信息如实填写,系统会生成一个本平台的登记编码,该编码将用于今后信息核查。

  注:信息必须准确无误,特别是品牌机型,无人机序列号、飞控序列号必须如实填写。


:飞行报备。按规定,要求在飞行前4小时以上通过平台进行报备申请,如无禁飞通知,一般报备将直接通过审核。



注:报备审核时间一般是上班时间。审核结果会第一时间通过微信“服务通知”进行下达。



责编:何慧

来源:汝城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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